【公平營商】胡兆英被控與4酒店合謀定價 旗下錦倫旅運面臨逾417萬元罰款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1/20 13:33

最後更新: 2022/01/20 17:15

分享:

分享:

競委會入稟控錦倫旅運胡兆英和4間酒店合謀定價。(資料圖片)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天(20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旅議會前主度胡兆英名下旅行社在多間酒店出售景點及交通門票時,涉與競爭對手合謀定價,胡及其名下旅行社與涉案酒店被指違反《競爭條例》,競委會與各方達成合作協議,要求審裁處頒令各公司及酒店分別罰款417萬元及160萬元,以及下令胡3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等。

申請人競委會;6名答辯人依次為錦倫旅運有限公司、8度海逸酒店有限公司、海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恒豐酒店有限公司、經營香港海景嘉福洲際酒店的德厚投資有限公司,以及錦倫旅運的董事總經理胡兆英。

入稟狀指,錦倫與競爭對手Tink Labs Limited自約2015年起,同時在本港多間酒店包括8度海逸酒店、恒豐酒店及馬哥孛羅香港酒店等,向旅客出售本港景點及交通等門票,當中錦倫會於酒店大堂設置售票櫃枱,而Tink Labs則透過在酒店房內設置手機而售票。

惟自2016年3月起,胡本人及其員工均曾向相關酒店投訴,指Tink Labs向旅客出售的門票價格較低,亦即以景點的原價出售,此舉會影響錦倫的生意,因此要求酒店代為向Tink Labs提出合作調整價格。於是錦倫與Tink Labs 於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間,在9間酒店的促使下,達致合謀定價。

競委會指出,錦倫旅運、胡兆英和海景嘉福與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競委會申請頒令錦倫旅運罰款約417萬元,海景嘉福則罰款約160萬元,胡3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所有人須支付調查費和訟費。

至於未有合作的8度海逸和恆豐,競委會就要求審裁處頒令上述集團違反了「第一行為守則」及須支付罰款等。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先生表示,由於這宗案件涉案者眾多,而他們的罪責及與競委會合作的意願亦有所不同,因此在調查方面需要較長時間。這宗個案亦是競委會首次因應案件的性質及案情,運用了《條例》下多種不同的執法工具及補救方式,有效及合乎比例地解決競爭問題;又強調案件清楚展現及早與競委會合作的好處,呼籲所有行業的企業均不應參與反競爭行為,而已牽涉入合謀行為的人士,則應盡快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

最新熱門影片:【TOPick診症室】接種科興疫苗年齡降至5歲 藥劑師崔俊明籲3類兒童不宜打針

一文看清強制檢測方法及途徑:https://bit.ly/3GaxDIb

HKET 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https://bit.ly/3cNFwr7

hket 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
立即下載:https://bit.ly/34FTtW9

責任編輯/記者:陳麗娜、楊詠渝